受理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开工前的质量监督
时间:2019-02-25 11:01:34来源:
受理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开工前的质量监督
一、受理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机构接受建设单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手续,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发有关质量监督文件。
二、开工前的质量监督
监督机构应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召开由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代表参加的监督会议,公布监督方案,提出监督要求,并进行第一次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检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各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包括组织机构、质量控制方案、措施及质量责任制等制度;
2.审查参与建设各方的工程经营资质证书和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3.审查按建设程序规定的开工前必须办理的各项建设行政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等文件以及审批手续;
5.检查结果的记录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