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原定2019年6月3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延至2019年10月30日竣工
时间:2022-12-03 10:54:08来源:
某工程原定2019年6月3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延至2019年10月30日竣工
某工程原定2019年6月3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延至2019年10月30日竣工,但在2019年7月因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200万,则该工程合同价款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
A.不予调增
B.调增100万
C.调增150万
D.调增200万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法规变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