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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登录:http://210.76.74.216

时间:2020-11-29 10:29:06来源:

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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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系统“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建设系统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法规标准信息库及行政服务平台(以下称“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发展和平稳运行,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是省建设厅开展电子政务的数据支撑系统,通过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方式,建立全省建设领域从事生产经营与管理活动、技术咨询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从业、执业的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的诚信信息数据库,实现行政审批管理电子网络化。

  第三条  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研发、维护、运营和管理,通过互联网络为全省各级建设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和个人提供系统应用和拓展服务,拥有其软件系统的版权,并按照有关规定制订“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方案。

  省建设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能负责和支持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法规标准信息库数据的采集组织工作。

  第四条  企业信息库和人才信息库的数据信息主要用于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市场清出、资质管理、表彰评优等工作服务。

  各级建设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工作过程中可直接调用企业信息库和人才信息库数据资料,未经录入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的数据原则上不予承认和采用。

  第五条  企业信息库动态收录在广东省建设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技术咨询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的信息数据,包括: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资质、经营业绩以及奖励和处罚等信息,并配套提供建立企业专门网页附加服务。

  第六条  人才信息库动态收录在广东省建设领域从业、执业的工程技术及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的信息数据,包括:高级和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注册的建筑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结构工程师、土木(岩土)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城市规划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的个人资格、执业业绩以及奖励和处罚等信息,并配套提供建立个人专门网页附加服务。

  第七条  法规标准信息库动态收录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建设系统的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企业和个人执业的资质资格标准和条件,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办事程序等,为行政审批工作和公众查询服务。

  第八条  企业信息库初始数据由企业事业单位各自在广东建设信息网按照规定录入。各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经营管理人员的数据,一是对应人才信息库已有的初始相关信息关联录入;二是在企业信息库本单位名下网页直接录入。

  第九条  人才信息库初始数据由省建设厅科技教育处、安全管理处、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总站、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及各级建设系统各部门分别负责提供。

  第十条  法规标准信息库数据由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负责提供政策法规信息,科技教育处负责提供标准规范信息,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录入。

  第十一条  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法规标准信息库数据要保持动态更新。除按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不定期提供补充外,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还要及时提供对企业或个人依法处罚的信息。有关信息管理系统要与“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动态链接,确保“三库”信息数据更新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  企业业绩、个人业绩由企业和个人持“粤建通U卡”通过互联网进入省建设信息网的相关栏目,录入和更新本单位和个人的信息。

  第十三条  录入的数据信息有误,确需要进行更正的单位和个人,应先到所在地级以上市建设系统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再到省建设厅对外办公窗口递交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由省建设信息中心办理更正。

  第十四条  “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有关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信息将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

  第十五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对其通过互联网向企业信息库和人才信息库输入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省建设厅接受对虚假信息的投诉,一旦发现单位和个人在填报信息数据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在广东建设信息网有关栏目上公布,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单位和个人的信息网页。

  第十七条  “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将对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已建立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实行互联互通,提高资源共享和业务协作水平。

  第十八条  为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避免出现同一主体信息不一致,全省建设系统只建立一个全省共享的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和法规标准信息库,省建设厅直属各单位和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不应再另行建设与“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内容重复的数据库。

  第十九条  省建设信息中心要成立“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管理小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完整、准确。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管(市政、公用、园林)局、房管(国土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省建设厅开展了建设系统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法规标准信息库和行政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并将于2009年7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和启动运行是全省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全省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共同搭建全省建设系统的信息综合平台,为推进我省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一、“三库一平台”的基本内容

  企业信息库是为在广东省建设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技术咨询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诚信信息数据库,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资质、经营业绩以及奖励和处罚等信息。

  人才信息库是为在广东省建设领域从业、执业的工程技术及经营管理专业人员建立的信息数据库,包括:高级和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勘察设计工程师(含结构工程师、土木〈岩土〉工程师等)、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城市规划师等从业人员的个人资格、执业业绩以及奖励和处罚等信息。

  法规标准信息库是专门为建设系统的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的数据库,包括: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建设系统的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企业和个人执业的资质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行政服务平台是指综合利用“三库”信息数据,为全省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为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在线服务的操作平台。

  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实行每单位、每个人分别建立独立网页,按规定自行更新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

  二、“三库一平台”的主要功能和作用

  “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旨在整合信息资源,服务建设行业,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效能提高,提升行政水平。

  (一)为全省建设行业的企业经营和专业人员执业建立业绩和诚信档案,为建设市场和企业提供经营和专业人才的信息服务。“两库”建立后,在广东省建设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技术咨询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都可以享有自己在线的网页,展示各自的业绩和风采。同时还可以利用各自的在线网页建立自己的经营管理平台,发布相关信息。

  (二)为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的有序管理提供服务平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加强对所辖行政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工程技术专业人员以及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

  (三)为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专业人员以及经营管理人员提供在线服务。

  (四)为全省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许可权责、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以及市场准入提供服务。今后,各级建设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能,可依据“三库”提供的信息材料。

  (五)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凡是面向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变更事项的申请,从2009年7月1日起实行在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建设行业执业人员的培训、注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考核、发证,高级及中级技术职称评审,企业和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工程项目招投标以及专项监督管理等事项,将逐步纳入“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统一管理。

  三、着力强化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为有效提高“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综合应用水平,“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将对各级建设系统各级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已建立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实行互联互通,提高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的水平,做到统一规划、有效整合、循序建设、合理利用。为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避免出现同一主体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全省建设系统只建立一个全省共享的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和法规标准信息库,省建设厅直属单位和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不应再另行建设与“三库”内容重复的数据库。“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将免费提供给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使用。

  四、认真做好企业和个人信息的入库工作

  (一)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库和人才信息库数据的建库工作,按照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督促属地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上网填报数据信息,并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和准确。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

  (二)为确保系统应用和数据安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将配置“粤建通U卡”作为单位和个人的电子身份凭证,单位和个人持“粤建通U卡”进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的相关栏目,按照网上的指引录入和更新本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最终责任。如初始录入的数据信息有误,确需要进行更正的单位和个人,应先到所在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再到省建设厅对外办公窗口递交申请,由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办理更正。

  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可凭“粤建通U卡”进入“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办理相关事项,获取相关信息。

  (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信息入库及有关录入培训工作由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粤建通U卡”可直接向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购买。

  (四)省建设厅定于2009年7月1日正式启动“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运行。因此,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和法规标准信息库的入库工作,务必于2009年6月底完成。凡未在此期限前按要求入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在2009年7月1日以后,向建设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和办理有关事项时将会带来不便。

  五、扎实推进企业和人才信息的开发和应用

  要充分利用“三库”的数据信息,为研究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加强全省建设系统各行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服务。“行政服务平台”是应用“三库”信息实施行政许可管理的先例,今后将进一步开发各种不同类型适应建设行业应用的管理信息系统,全力推进全省建设系统信息化发展的建设。各级建设系统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结合实际,加强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同时要做好建设系统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才信息的管理和应用,提升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化程度,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切实加强对“三库一平台”的数据管理和信息监督

   “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信息数据以单位和个人自填自报、责任自负、公众监督、严惩虚假为原则,倡导和打造我省建设行业的诚信平台。省建设厅将制订企业事业单位和专业人员入库信息管理规定,对入库信息的真实性提出要求和对虚假信息提出处理的规定。“三库一平台”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有关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信息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并欢迎对虚假资料及行为进行举报。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要经常性地对企业信息库和人才信息库的相关信息进行抽查核实,并严肃查处企业和个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单位和个人在填报信息数据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在广东建设信息网有关栏目上公布,并记录在单位和个人的信息网页。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要加强对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和法规标准信息库的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做好数据库的维护和备份工作,确保数据库的安全和完整。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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