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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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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
地址:泸州市江阳南路34号,邮政编码:646000,
咨询电话:3195510,传真号码:3197762。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园林绿化事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建设科技推广运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编制住房保障、城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审核;参与编制城乡基础设施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全市旧城和棚户区改造政策制定、编制计划、目标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房改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属机关住房保障办法和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核工作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区县开展旧城和棚户区改造具体实施工作。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对本市的房地产业务进行指导;负责本市房产测绘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的管理。
(五)承担全市开发建筑业产业发展工作责任。负责开发建筑业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开发建筑业产业的调查研究、监测分析,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监督指导县区开发建筑业产业发展工作。
(六)承担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及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劳动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本市工程造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造价。
(七)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对外地建筑业企业(含招投标代理企业、监理企业)入泸和个人从事建筑业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开发、建筑、园林、造价等企业资质审查报批和年检初审;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建筑业对外工程承包及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筑业企业体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