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一建建设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
18、关于工伤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B、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可以因司法机关尚未作出结论而中止
C、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是工伤有争议的,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D、工伤认定的决定,由用人单位转交职工本人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工伤保险的规定。选项A错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选项C错误,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选项D错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19、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下列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是( )。
A、投资额为25万元的公共厕所
B、建筑面积为325平方米的公园管理用房
C、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的地铁施工临时办公室
D、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20、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存在中标无效情形的合同
B、工程价款支付条款显失公平的合同
C、发包人对投标文件有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D、承包人以胁迫手段订立的施工合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无效合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选项BCD均属于可撤销合同。
2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在开工后持开工报告办理
B、应当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同步进行
C、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办理
D、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22、根据《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力争( )。
A、20%
B、30%
C、40%
D、50%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2007年9月,原建设部颁布的《绿色施工导则》视定,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
2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是( )。
A、营业执照
B、企业资质证书
C、审计报告
D、安全承诺书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众号筑梦辉煌提供下列材料:(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与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相关的文件、材料。
24、甲施工企业在道路管道工程施工中未对施工现场采取安全措施,导致行人刘某不慎摔入甲施工企业施工时开挖的沟槽中受伤,甲施工企业和刘某因此产生的纠纷,属于( )。
A、合同之债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侵权纠纷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侵权。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常会产生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有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2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 )日。
A、15
B、20
C、25
D、30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招标基本程序。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6、下列损失中,属于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的是( )。
A、由原料引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
B、火灾造成的损失
C、由于超电压造成电气化设备本身的损失
D、施工用机具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保险人对下列各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6)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10)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