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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所得税时,企业已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列入企业的

时间:2020-11-24 10:42:03来源:

在计算所得税时,企业已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列入企业的

在计算所得税时,企业已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列入企业的()。 

A.销售收入 

B.应收账款 

C.接受捐款收入 

D.其他收入 

答案:D 

解析: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因此,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应计入“其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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